医院全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别称医保定点医保定点
医院等级三级医院类别精神病医院医院性质公立
医院电话0795-3203283医院地址宜春市中山西路195号门诊时间8:00-17:30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赣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精神医学三级专科医院。是国家卫计委重性精神病治疗和预防技术指导基地,江西省精神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系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技术协作医院,南昌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硕士研究生带教点;宜春学院医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教学基地。同时,医院为宜春市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市红十字心理咨询志愿队与救援队以及江西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的挂靠单位。服务范围辐射宜春市、萍乡、新余等近1000万人口。医院占地45亩,业务用房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30张,固定资产上亿元。另外;医院策应国家政策,应合社会需要,于2001年创建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床位30张;2014年创建宜春市老年护理院,编制床位150张;2016年创建宜春市精神病康复护理院,编制床位120张;还有待建设的宜春市精神病人福利院,编制床位300张。拥有东芝16排螺旋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X线成像设备和多导睡眠监测治疗设备、认知矫正系统、眼动检测系统、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仪、无抽搐电休克机、24小时动态脑电图、心理CT、生物反馈治疗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在岗职工近600人(在编200,合同工300,以护工为主的临时工10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8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58名,江西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4名,宜春市学科带头人2人、宜春市名医5人,硕士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7人,宜春市优秀青年后备人才5名。设有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含儿童心理科)、老年精神科、物质依赖科、宜春市心理卫生中心、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和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3个临床科室和9个住院病区;其中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为宜春市医学领先学科,老年精神科、物质依赖科为宜春市医学重点学科,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开展五方面工作:一是收治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封闭管理);二是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三是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四是组织开展精神学司法鉴定;五是开展老年护理康复。"十二五"以来,医院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院实际,重点在"提升医疗水平、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民生政策、推进医养结合、优化就医环境、加强医院管理"等六个方面上做好文章。医院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就医环境大为改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患者满意度与职工幸福指数节节攀高,社会各界普遍反映良好。先后获得"全国杰出精神科医师星火燎原奖"、"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江西省群众满意医院"、"江西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江西省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以及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数十个国家及省市级荣誉称号。